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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即将颁布

来源: 作者:angel 时间:2008-07-15 点击:

《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收费立项和收费标准已经昆明市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省财政厅、发改委。目前拟定的收费标准为,养犬登记管理费每只300元,年审管理费每只180元,均含免疫费。

登记办证点已初步确定据介绍,目前警方已将犬只留检所地点确定在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犬只留检所改造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已完成,19个登记办证点已初步确定,其中主城四区各两个、其余县市区各一个、市级一个,并将与犬类免疫注射站、点合一,统称为昆明市犬类免疫登记办证点。办证点统一受理和审核养犬申请、对办证犬进行免疫注射、芯片植入、收费、信息采集和录入、当场发证。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

重点区域实行强制免疫条例将养犬分为重点区域管理和一般区域管理,重点区域实行动物狂犬病强制免疫和登记管理;一般区域实行动物狂犬病强制免疫。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昆明市重点区域犬只在20万只左右;一般管理区域犬只饲养以农村为主,饲养量为525436只,这还是2006年底的统计数。


收费项目和标准已报批据了解,市公安局会同畜牧兽医站目前已基本确定了33种烈性犬品种。同时拟定了养犬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已按程序报批。具体标准为:养犬登记管理费300元每只(含免疫费);养犬登记、年审管理费180元每只(含免疫费);《养犬登记证》遗失补办每证10元;《犬只免疫证》遗失补办每证10元。目前,该收费立项和收费标准已经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审核同意后上报省财政厅、发改委。另外,养犬管理的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也已初步划定。拟将养犬管理重点区域划定为主城建成区(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和呈贡县、市级以上开发(度假、经济、工业园)区、除主城建成区和呈贡县以外的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的镇(城市街道办事处),其余为养犬管理一般区域。


为做好犬只的强制免疫,昆明市已初步选择了一站式办证点,并将在7月至8月每周的下午对工作组的成员集中进行培训。其中7月份主要学习有关条例和实施细则,8月重点就犬类免疫办证注意事项、犬类免疫办证流程、犬类注射疫苗和芯片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档案登记、健康检查等具体事宜进行培训,9月份将进行模拟实战演练,10月1日起,公安、农业等部门将根据办证点的设置数量,派出人员开展动物狂犬病免疫及芯片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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